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会计中用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两种基本方法,它们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适用范围 :
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情况,通常指持股50%以上的情况。
权益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况,通常指持股20%到50%之间。
2. 核算方法 :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通常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除非追加或收回投资,一般不会调整。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会根据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进行调整,以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中的实际权益份额。
3. 投资收益的处理 :
成本法通常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是一种收付实现制。
权益法则是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盈利情况确认投资收益,是一种权责发生制。
4. 财务报表的影响 :
成本法更注重初始投资成本和资产本身的价值变动。
权益法更注重投资企业的权益变动,能够更准确地反映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 其他考虑 :
当被投资单位没有报价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也可能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下,如果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初始投资成本的部分,可能会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理解这些区别对于正确地进行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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